在說明會場上,民代、官員夾居民的衝突間。
原來老死不相往來的人,竟無意中結了悪緣。



台北市議長吳碧珠的網站上的「打拚成績單」載明:「促請評估興建『蘭雅公園附建地下停車場』,約可提供汽車停車格
240位,並於951012日完成發包作業,預定9710月完工。」

我們不願意用批評別人的智商的方式,來評論事情,但是「蘭雅公園附建地下停車場」一案,除了批評當初提案人「愚不可及」外,實在沒有更好的形容詞來描述這個事件的荒誕。曾經有些人只顧著工程利益,挾民意要求「建設」,造就了台灣無數的蚊子館,這種愚蠢的行為也正在天母進行中。我們希望吳議長能夠真正了解天母居民的需要與實際情況,再來為居民打拚,否則會變成居民「打架拚命」了。


繼去年
10月蘭雅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問題浮上檯面後,居住在蘭雅公園南、北兩側的仰仁、仰德,以及附近的天母花園等住戶群起反對,居民自辦民調簽名結果,80%以上毗鄰蘭雅公園的住戶都表示強烈反對。去年113日的工程說明會上,因為當初提案的里長和居民並沒有出席,只有反對一方代表的80多人,一面倒地反對興建地下停車場。

今年
330日晚上,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再次主持說明會,支持要蓋停車場的和反對蓋停車場的兩軍對壘,現場可以聞出些許火藥味。首先由反對的居民發言,主要訴求是:這個區域的停車空間並非不足,而是有部份居民提出蓋停車場的要求,市政府為蓋停車場而蓋,也沒有做過正式的民調,4年多前由里長帶了20位居民,就要市政府蓋停車場,有違比例原則。

另一方面,反對的居民更擔心蘭雅地區原名「爛泥」,就是沼澤地,根本不適合再開挖地下停車場。和蘭雅公園隔著忠誠路相望的「仰哲」這種數千萬高級大樓,還曾在施工期間,造成32戶損鄰,由三玉里羅志傑里長和吳碧珠議長申請建管處列管;新光三越天母店現址當年施工時,也造成天母東路附近數百戶人家受損,賠償超過10億元;台北體院的施工,更造成附近學校千處損鄰。住在蘭雅公園周圍的居民如何不擔心?


地質鬆軟的「蘭雅」地區,即使是平面的籃球場,
過了幾年也會出現沈陷,一下雨就積水。
開挖停車場後,大家「剉著等」。

市政府停管處「依現行工程規範」,只測量周圍30公尺的地質,居民要求至少要有100公尺。在工程保險方面,市政府的工程保險上限只有8千萬元,居民說一戶可能就不只值4千萬,8千萬元頂多賠2戶,其他人受損,找誰賠?即使工程單位一再說明如何鞏固停車場地基,居民還是指出,越堅固的停車場地基,越會造成鄰損。



難道蓋不蓋停車場是「住大樓的」和
「住矮房子的」之間的「族群問題」?

支持的居民則強調,他們沒有停車空間,都停在防火巷內,萬一發生火災,鬧出人命誰來負責?也有幾位老先生表示,蘭雅公園連一個廁所都沒有,他們沒地方上廁所,實在很不方便。支持一方的居民以「住矮房子的」來形容自己,指責對方是「住大樓的」,不體諒別人沒有停車位,自己大樓有地下停車位就不准別人蓋停車場,真是沒有道理。「你們為了門前幾棵樹,就不管別人死活,你們有什麼了不起的?」一位老先生憤慨地大聲怒罵。


 
德行東路109巷一到周末上午買菜時段,
別說開車,連好好走路都難


開車的很難不違規,警察開單,像買菜一樣容易



「停車場」看來只是一個導火線,真正的問題,是雙方看不順眼很久了,「住大樓的」指責「住矮房子的」都在開店,還有擺攤販的佔用街道,才是造成停車位不足的問題。的確,蘭雅公園西側,德行東路
109巷,離士東市場僅數步之遙,一到周末上午,大家買菜時,就寸步難行,更甭提停車了。
一位自稱是「住矮房子」的住戶提出問題:「興建停車場,240個停車位,要花3億元,未來住戶停車要多少錢?」停車管理處表示,停車當然要收費,當地住戶可以打8折。到底多少錢?「每月租金大概3千多。」市議員汪志冰說:「市政府花錢蓋停車場,一個停車位平均1百多萬,一個月3千多塊錢,也要3040年才能回收,而且是完全停滿來計算。這個投資根本不符經濟成本。而且,34千元的月租,現在居民晚上路邊停車都不收錢,未來居民會不會把車停到停車場去,還是問題。停車問題是不是真正解決了?」

當停車場收費問題浮出檯面,支持、反對興建停車場的居民的聲音立即小了下來,許多人私下議論,誰會一年花5萬多塊去停車?還有人說,「我的車都賣不到5萬元,為什麼要花5萬元去停車?」儘管停管處表示,未來興建蘭雅公園地下停車場後,地面車位不會塗銷,居民還是可以免費夜間停車。現實問題突顯出停車問題的核心:「現在可以免費停,誰願意花這筆錢去停車?」


一位「住大樓的」的居民說,我也沒有停車位,我也想要求停車位,但是要花這麼多錢來停我那輛破車,我寧可把車賣了,改搭公車。




數十年的綠樹成蔭,
如果6月1日蘭雅地下停車場動工,
此景不再

 

文明衝突?或社區秩序的重建

長期以來,政府花錢完全不顧成本、效益,頭痛也不醫頭,就是要搞工程,因為工程利益綁樁是最有效的「政策買票」工具,工程包商藍綠通吃,納稅人的錢就被政府亂編、亂花,而議會也失去了監督的功能,隨行政部門起舞。

蘭雅公園蓋地下停車場,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在社區中還造成「族群對立」的假象,讓本來是命運共同體的居民彼此衝突,再出面協調,正反雙方的居民都要「拜託」議員、官員來支持他們,政客又可坐收漁翁之利,講起來都是冠冕堂皇地「照顧基層民意」,後面的政治分贓才是真正的「牛肉」,而且又有機會「服務選民」,繫鈴、解鈴的奧妙盡在此中。

當然在社區中因為區位、房價、所得、資產差異,而有不同的價值觀與生活方式,又因為長期沒有溝通,而形成局部的衝突,形成不同陣營。這有些像美國學者杭亭頓《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》的迷你版,凡是有衝突,就會建立新的秩序。不論是贊成或反對興建蘭雅公園地下停車場,如果居民能夠仔細思考興建停車場對自己、社區的真正效益與需求在哪裡,停車場恐怕完全沒有必要興建。更何況,興建工程必然有造成損鄰的風險,而且現有保險只能夠承擔極小部份的風險,根本不成比例。


我們相信,必須慎重思考是否要放棄汽車,就沒有停車問題,也減少了公害;在這之前,我們要思考天母地區的大眾運輸系統,有必要重新規劃。許多居民都主張應該用
20人座的小型公車,最好是瓦斯車、電動車,或是生質柴油,在天母形成一個交通網,每10分鐘就有一班,可以接駁到聯外的公車、捷運。因為像中山北路六、七段,與忠誠路主要幹道間的士東、德行等東西向道路巷弄狹窄,根本不適合大型公車對開,造成車禍、噪音、空氣品質問題嚴重,而且班次少,大家更不願意搭公車。


而這樣全面改善天母交通的方案,可能硬體成本不用
3億,比蓋蘭雅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工程還要少,而且不需要工程,就可讓居民有便利廉價的大眾運輸系統,也不用去搞「公車專用道」、「輕軌捷運」,勞民傷財。只可惜這些「不花錢的建設」,因為不花錢,沒有工程可包,就得不到政客的青睞。


居民應該主動提出要求,責成議員、政府來實現,而不是每次都像玩「打擊魔鬼」,一一撲打政府違背居民共同利益的工程、政策,我們更期望的是天母能夠重建社區秩序,讓這裡更可親、更可愛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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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anm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