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院大違建變賣場,到底是可忍,孰不可忍?
去年郝龍斌在選市長時政見發表和上任時,夸言「零容忍」。大家都知道,「零容忍」是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的「治市」名言。如果朱利安尼有幸來台北看一看郝版「零容忍」,不知會作何感想?
既然郝市長主張「零容忍」,我們就應該看看郝市長對台北市體育學院及相關官員「完全的容忍」。5月3日全國大專運動會,郝龍斌和其他政府要員到天母運動公園參加聖火點燃儀式。
我們相信郝龍斌一定看到了天母棒球場前廣場變成近百家商販的「商場」,恐怕北體恨不得把士林夜市的「萬攤雲集」搬到天母來。這和忠誠路、天母商圈的風格格格不入,而且販賣廉價商品是否有假冒偽劣,不得而知。
零容忍的郝市長竟能視如不見,看來他的「零容忍」果然不同凡響。依據天母台北市民權益促進會觀察,這些攤商至少觸犯了許多法令,包括人行道上不可設攤(27日經促進會成員檢舉後,天母派出所已開單取締),公園內不可有營業行為,以及漏開發票涉嫌逃漏稅問題。4月30日聯合報報導「運動會變賣場,北體變相募款」,指出北體以「大運會經費不足850萬」,就招商設攤12天,至5月8日。北體是根本沒有把法令當成一回事。
難道郝市長的「零容忍」只是針對他所「統治」的台北市民?北體和教育局明顯違法失職,他都可以看不到,這是典型的「州官放火,人民點燈」的心態。
當然郝龍斌看不到整個天母運動公園16.8公頃的「運動設施」完全未經環境影響評估,就已經大興土木。難道台北市民對郝龍斌這樣嚴以待民,寬以律己的官員的容忍是無限的?當年那個鐵腕處理哈馬斯油輪、坪林交流道的「環保署長」到哪裡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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