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母難得有新聞上全國版的,7月底,天福里爆發出甘蔗板充當人孔蓋的弊案,里長江啟南接到里民通報,衛生下水道工程包商使用甘蔗板蓋住馬路,再鋪上柏油,經大雨沖刷後,出現坑洞,危及行人、車輛,江啟南通知了議員汪志冰,於是就成了全國版2天的新聞,之後呢?其實台北市道路工程管理的機器有很大的問題,不是發條、螺絲鬆了,而是掉了一地。


許多台北市民有共同的感想:自從郝龍斌接任市長後,台北市民在馬路上的「顛沛感」加強。去年本刊統計在天母東西路、忠誠路,以及中山北路六、七段,就有1千多個馬路坑洞補丁,天母的路面和月球表面差不多。今年天母地區下水道全面開挖,工程多,工期長,居民出入苦不堪言,若這一切是轉型必要的陣痛,尚可容忍,但經調查,是各單位的工程完全沒有管制,愛怎麼做就怎麼做,道路施工完全沒有章法的結果。

在一場市議員莊瑞雄和本刊舉辦的「揪出甘蔗渣工程,還我安全環境」座談會上,各里長提出了他們的看法。

芝山里里長魏雅郁說,柏油品質更是令人憂心,尤其是新鋪的柏油容易壞,舊的柏油反而品質好,現在柏油內加入了再生料,沒想到品質反變差,這樣的品質,路當然容易壞,一補再補,豈不是花費更多?
 
江啟南指出,曾經發生工程施工,自來水管被挖破,里民半夜通知他無水可用,他趕緊通知消防車來供水,才解決了問題。天祿里里長李錦琿更進一步指出,施工挖了一樣東西,結果壞了兩、三樣東西,工人常會把別人的管線挖破,地面上看不出來,但埋在地下的管線已經開始斷裂、腐蝕,過了一陣子才會發現問題;就像開刀一樣,如果手術不夠精細,傷口已經縫合,但內部傷口沒處理好,已經開始發炎流膿,這時候還要一再重複的開挖,對道路造成二次傷害,且造成資源浪費。

如果施工的包商、工人都不要命,還會照顧到其他人的安全嗎?本刊目擊工人打著赤膊、穿著拖鞋工作,或是赤腳站在坑洞內施工,這樣的「危險特技」危及的不只是工人自己,更代表著施工、監工、驗收單位的草率、草菅人命。這麼明顯、容易控管的工程安全都無法有效管理,這些人還能管什麼?更奢言公共工程品質、公共安全、市容景觀這些「高層次」的問題?
 
會中各部門信誓旦旦,拿出規章、管制網頁,供大家參考,卻完全無法檢驗。8月13日上午,李錦琿通報:中山北路六段450巷內,有一自來水處工程,工人一早拿著大聲公請民眾移車,開始進行道路銑刨鋪柏油的工程,竟然只銑刨了3公分,比規定至少5公分,少了2公分,即使政府明文規定,工程還是便宜行事,監工也沒落實,還要李錦琿在旁監工,親自盯著工人施工,才進行了改善。

而這項工程,也未按規定在工務局的「道路挖掘地理資訊網」(http://www.dig.tcg.gov.tw/tpdigweb/)上註冊公告,換言之,這根本是違章施工。本刊在15日查閱該網站,士林區只有3處施工登記,而在幾條馬路上,就發現6處施工,顯然這個網站只是工程單位的「裝置藝術」。

自力救濟大補帖

發現道路損壞
1、 馬上記下地點,上工務局馬路小柯南網站
www.road.taipei.gov.tw/RoadPublic/index.aspx?status=Rpt
填入詳細地點、道路損壞情形,查報後,可從網站中查詢到案件進度。
2、 或電市民熱線1999,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發現不當施工
1. 只要在工務局的「道路挖掘地理資訊網」(http://www.dig.tcg.gov.tw/tpdigweb/)沒有登錄的工程,都是違章的。
2. 注意施工告示牌是否標示清楚,告示上必須寫上地點、工程負責單位、工程種類、施工時間、是否有路證,如果沒有以上公告,請再進行下一步。
3. 請電2822-6177工務局養護大隊第5分隊林瑞華,告知施工地點。
4. 工務局將派專員開單改善,如不改善將開罰1萬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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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anm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