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向平靜的天母,一個月內發生兩起砂石車死亡車禍,車禍是人禍造成的,人禍不斷,讓天母人感到非常不安。

2月11日下午3:20,雨農國小的導護媽媽,59歲的郁錦華,要去雨農國小參加導護工作,在德行東路6號前被砂石車當場輾斃,倒臥在血泊中。忠誠里里長曾坤來被警察通知,趕到現場,竟然不認得已經面目全非的郁錦華。「直到警察拿出她的證件,一看是郁錦華,她是我的鄰居,我竟然認不出來了。後來葬儀社的人來,不是把她抬起來的,是用工具慢慢把她散在地上的身體『刮』起來……」曾坤來目光帶淚說著。

郁錦華的悲劇發生後,大家還來不及反應,3月1日上午,48歲的母親劉中蘭騎摩托車,載著14歲、天母國中二年級的兒子周仁宇,在天母東路往天母西路的中山北路七段口,被天母紘琚工地的砂石車擦撞,劉中蘭鎖骨骨折,多處擦傷,周仁宇卻因頭部重創,送醫不治。

在3個星期內,天母發生兩起砂石車造成的死亡車禍,引起天母社區團體嘩然,大家才警覺到馬路已成殺戮戰場。這兩起事故絕非偶然,而是天母近年的變化所造成。

工程沒有總量管制

天母有無數工地,去年衛生下水道全面開挖,天母沒有一條路不是坑洞。台北體育學院校舍,再加上中山北路七段豪宅的工地,依士林警察分局統計,在天母就有11座樓地板面積超過3000坪的大型工地,而這些工地沒有總量管制,所以大型機具、砂石車進出天母,如入無人之境。

天母學區安全聯盟在3月5日召開會議,天母國中家長會長郭姿吟說:「學校附近常有砂石車並行,讓孩子和維持交通崗位的導護志工備感壓力,早在2005學年度安全聯盟就在會議中呼籲,砂石車進入天母要申請時段及路段,但多年並無具體成效。」

負責交通安全與管制維護維護的士林分局長李漢卿則說,已經召集業者開會,要求他們向各派出所報到。請各校及導護志工建議途徑及時段,並協助將違規之車輛拍照舉證或記下車號,交由交通大隊處理。三玉國小導護志工媽媽說,她在忠誠路二段207巷(三玉國小後門),總看到體院工程的砂石車在7點以前到工地附近,違規停放在啟明學校附近,違規停車,本應該由警察取締,而不是導護媽媽去舉報。天母學區安全聯盟天母區召集人洪圭香也說,導護志工很難靠記憶力記住車牌,又不太可能在照顧學生安全時還帶照相機、紙筆記違規車輛的車號。李漢卿說:「您可沒能當過兵,所以不知道,上戰場要隨身攜帶刺刀,要選擇最重要的裝備才是,例如可用手機來拍照,但要確實注意自己與學童之安全。」洪圭香回應:「我是女生,當然沒有當過兵!」

學區安全聯盟總召集人許寶秀認為,學校、家長、導護志工都不是執法人員,卻被要求以肉身去阻擋砂石車、檢舉違規車輛,事實上警察才是執法人員,有責任保障人民與交通的安全,但都在推諉責任,這樣不可能讓天母更安全。

會開了,人也來了,有各政府部門和多位市議員,但是沒有具體的結論與行動。3月11日市議員汪志冰又主持了一次協調會,但對於關係到安全制度的,如砂石車應裝設防捲裝置,以防止行人、機車或腳踏車被捲入後後輪,這麼簡單可以執行的工作,警察局推給監理所,又推給交通部應該訂法規……

但會後查詢法規,自2004年1月1日登記的3.5噸以上車輛都必須加裝左右兩側防捲裝置,各界也一直呼籲加強執法,因為依照內政部警政署砂石車交通肇事統計,台灣每年有800件因砂石車未裝防捲裝置或不合格而肇事。這麼簡單的事,就是不做好。

如果天母沒有對建案、砂石車、工程車的總量管制,除了死亡車禍外,居民的生活品質也受到嚴重的影響,光是看到天母的馬路,近年來不斷被重型車輛經過壓出無數坑洞,以及無數的挖挖補補,天母的沒落是全面性的,不只是店家關門,店面租不出去而已。


官府袖手,你能奈他何?

幾乎所有工程等建管處的建照到手,就等於可以為所欲為。許多工地經常性的違規,不論是交通、環保、工業安全等,頂多就是被開罰單,意思意思,從來沒有一個工地因為違規過多而被勒令停工,除非像過去日商華大成在新光三越天母店動工時,發生嚴重損鄰才停工,否則都像是有免死金牌一樣,可以一路蓋到底。

市議員吳思瑤研究室的調查,自2003年至2008年,北體建案的環保罰單有50件,而附近居民、學校飽受工程噪音、沙塵、泥水污染,三玉國小導護志工經常看到的違規停車……等,工地管理不當的問題彼彼皆是,北體師生反倒控訴天母居民阻撓工程,造成他們車禍受傷,看來北體師生對自家的工程造成天母社區不寧與危害,似乎毫不在乎。

工地業主與營造廠,應有責任約束其外包的砂石車、重型營建機具商,必須符合法規要求,但是現在的管制措施,就連違規的行為人都管制不好。應該將工地業主和營造廠納入管理,如果相關單位,包括下包廠商,違規超過一定的次數或頻率,就應該停止工地的執照。然而在目前政府各單位個自為政、各行其事的情況下,根本不可能管好營建工地。

不良道路動線罔顧人命

3月1日周仁宇出事的現場,是天母東路和中山北路交口的東和停車場,路邊屬於東和停車場的矮牆成為交通上的黑洞,因為當砂石車右轉時,威脅到旁邊的機車,而左邊緊鄰紅線的矮牆,有如一道死亡陷阱,讓機車騎士完全沒有閃避砂石車的空間。

東和停車場當初的設計就十分有問題,天母居民都知道附近的十字路是會帶行人「撞牆」的,問題存在多年,當地的天山里里長也反映過許多次,但在停車場、交通局、公園處等各單位推諉下,每次不了了之,交通陷阱一直無法改善。

即使3月10日下午汪志冰和各單位到現場現勘,問題又推給交通局,去調查這些矮牆是否和停車場的地下結構有關,可否拆除。推、拖,一再重演,從來沒有一件事是由一個單位負責到底的。

民意代表市議員也很有無力感,他們認為有些法規管制措施在中央,而立法委員卻認為執行是地方事務,應該由台北市政府處理,並非中央民代可以約束,中央立法也緩不濟急。台灣其實就只有3萬6千平方公里大,中央政府就在台北市,如果「中央」、「地方」都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,這樣的政府體制、行政結構與效率,人民的生命、財產、安全怎麼會有保障?



大型車輛的視野死角與後輪差

如果了解大型車輪的視野死角,和後輪差的事實,就能理解為什麼10次砂石車肇禍,有9次都是把行人或自行車、摩托車壓在後輪,造成嚴重死亡車禍?

砂石車、公共汽車等大型車輛的駕駛座高高在上,可以看得很遠,一般而言,不太會撞到前方的人或物,但是在大卡車的左右,即使有照後鏡,仍有看不見的死角,如果行人或機慢車在這死角範圍內,司機可能是完全看不到,直到撞上,也可能沒有感覺。

另一方面,大型車輛在轉彎時,是前輪轉向,後輪是留在原地緩慢的轉動,所以會形成一個扇形的切角。上述的駕駛視野死角,加上後輪差,形成是一個死亡黑洞,很多意外都是發生在這個死角上,所以被大型車輛輾斃在後輪的最多。

國外大型車輛都有預防這樣肇事的裝置,像在側面加裝防捲入裝置,或是增加紅外線感應器,警告大型車駕駛人在側面的視野死角有物件進入,都可以避免悲劇發生。

我國雖有法令要求大型車輛加必須裝設防捲入裝置,但法令形同具文,不但文字非常生澀難以理解,也沒有圖示,防捲裝置是否有效,也沒有適當的驗證程序。交通警察認為是監理所要負責,監理所認為臨檢是交通警察的責任。另據媒體報導,許多死亡車禍雖然大車裝了防捲器,但因設計不良,並未發生作用,甚至還把機慢車騎士的衣服勾住而肇禍。

看來台灣每年枉死了許多人,但是鮮血並沒有把冷血的官員喚醒,老百姓如果不能積極要求政府,就只能自我提醒,聽天由命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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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anm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